桂粮办发〔2018〕10号
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当前,各粮库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已陆续完成了招投标工作,部分粮库已经签订了建设合同,项目建设进入了关键的实施阶段。根据2017年9月12日国家粮食局发布《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引(试行)><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验收规范(试行)><粮食行业省级平台建设技术指引(试行)>和<粮食行业省级平台建设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粮办发〔2017〕217号),其中《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引(试行)》第6.2条要求引入第三方监理机制的规定,招标完成后,各项目单位要尽快落实项目监理单位,以指导和规范项目实施。目前,全区纳入智能化升级改造的84个粮库,除11个自治区直属粮库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以外,另外73个市、县级粮库的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目前尚未落实工程监理单位。为了保障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的质量,请各市、县项目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建设监理单位。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为有利于对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管,各项目建设单位应选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监理公司作为项目监理:一是具备丙级以上资质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监理单位;二是在广西区内设有总部或分支机构。同时,建议监理服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询价3家以上进行对比)确定监理单位,费用从各粮库的的智能化项目经费中列支,并由市县粮库分别与监理公司签订项目监理合同,尽快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广西“粮安工程”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市县粮库建设部分)监理方案
2018年1月19日
(联系人:李波18878701702 林裕华18249944458)